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国家专营、专卖或限制性经营的商品、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有四种情形:(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在非法经营罪中,“其他严重情节”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其具体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对“其他严重情节”的几种常见认定方式:
一、非法经营数额巨大

非法经营数额是衡量非法经营行为社会危害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当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一定规模时,通常会被视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构成“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在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药品等特殊商品时,若涉案金额达到特定数额,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非法经营行为如果导致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或者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可能会被视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比如,非法经营行为导致众多消费者权益受损,或对相关行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了严重影响,这些都可作为认定“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据。
三、存在多次违法行为或团伙作案
如果非法经营行为存在多次违法事实,或者是由多个行为人共同实施,形成犯罪团伙,这种情况下也会被视作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因为这样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市场秩序,还可能伴随着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如黑社会组织渗透等。
四、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或其他严重违法手段
当非法经营行为涉及到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或者其他严重违法手段进行经营时,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自然会被认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不仅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更是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挑战。
综上所述,“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非法经营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经营数额、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是否存在多次违法或团伙作案以及是否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以及司法解释来进行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