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或抵扣税款的发票罪,是针对那些伪造或非法制造发票,意图用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或增值税抵扣税款的行为而设立的一种犯罪。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税收秩序,还可能对国家财政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在法律上受到严格禁止和严厉惩罚。
犯罪构成
1. 主体要件 任何自然人或单位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但通常情况下,这类犯罪多由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实施。

2.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经济秩序。
3. 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或抵扣税款的结果,但仍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4.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用于出口退税或抵扣税款的专用发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伪造”包括完全仿造和部分仿造;“擅自制造”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而私自制造的行为。
法律责任与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的刑罚:
-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单位犯此罪,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结论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或抵扣税款的发票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其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无论是从预防还是打击的角度出发,都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提醒所有企业和个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避免因一时之利而触犯法律,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