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资金、计算机网络等条件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第303条的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开设赌场罪是否“情节严重”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 规模与影响:如果赌场的规模较大,参赌人员众多,或是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导致了不良的社会风气,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视为情节严重。例如,在公共场所大规模组织赌博活动,或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吸引大量网民参与,均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
2. 持续时间:开设赌场的时间较长,持续时间超过一定期限(如六个月以上),并且在此期间内多次组织赌博活动,也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3. 犯罪所得:如果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超过了一定的标准(如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则可认定为情节严重。高额的犯罪所得不仅反映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同时也体现了其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
4. 有组织性:有组织地进行赌博活动,尤其是涉及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更是情节严重的表现。这类案件往往伴随着暴力威胁、恐吓等行为,对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
5. 危害后果:如果开设赌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参与者家庭破裂、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或是诱发了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的发生,那么也可以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依据。
6. 使用高科技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互联网、移动通讯设备等进行远程操控、跨区域组织赌博活动,因其隐蔽性强、影响范围广,也被认为是情节严重的一种表现形式。
综上所述,认定开设赌场罪是否情节严重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多个因素。在实际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对于情节严重的开设赌场行为,法律给予更严厉的惩罚,旨在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