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与刑罚尺度》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名设立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其设立旨在加强对生产安全的保护,惩治生产作业中的违法行为。
一、构成要件

1. 违章行为:本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违章行为,即违反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这种违章行为可能表现为对设备操作规程的违反,也可能表现为对安全管理规定的违反等。
2. 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行为人不仅自己违章作业,还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这是本罪的重要特征之一。所谓“强令”,是指以命令、威胁、利诱等方式,迫使他人进行违章作业。
3.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直接结果要件。重大伤亡事故是指导致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事故;其他严重后果则包括造成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社会影响恶劣等。
二、刑罚尺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体来说,“情节特别恶劣”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十人以上重伤的; 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此外,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逃匿,将被从重处罚。同时,对于单位犯罪,除了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外,还将对单位判处罚金。
综上所述,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犯罪,体现了我国法律对生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对于企业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