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方式
协议变更:离婚后,若双方经协商一致,都同意变更子女抚养权,且变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其合法权益,那么双方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后的抚养安排等事项。协议签订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变更不强制要求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
诉讼变更:若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审理。
诉讼变更的法定情形
抚养方身体原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突发重大疾病,难以再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教育等,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抚养方行为问题: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例如,抚养方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或者存在打骂、体罚等虐待行为,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抚养权。
子女意愿因素: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法院在审理时会尊重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能力,法院一般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其他正当理由: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情形外,还有一些其他正当理由也可能导致抚养权变更,如直接抚养方因工作变动、生活环境变化等原因,无法为孩子提供稳定、良好的成长环境,而另一方能够提供更有利的条件等。